概括来说,85“现代书法首展”的理念是书法的创新,其创新的手段主要是与绘画结合,以求新的视觉表现及新的视觉效果。至于“现代’,显然他们只是借用了这一概念,而于其意义或所指,则并不了解或未作深究,那么,对其深入而精确的阐释自然也就谈不上了。而且,他们或许也未曾想到,他们对“现代”这一名目偶然的借用,以及他们“没有必要给‘现代书法’定个条条框框”的主张,真的像前文所引曹意强先生说的,是打开了一个“潘朵拉盒子”。那么,我们就来看看,在此之后人们又是怎样说的:
非汉字作品粗略的可以分成两部分:保留较多的传统用笔技巧、保留较多书写意味的作品,另一部分作品则避免或远离传统用笔技巧。后者使人立即想到克莱因等人的作品,我们很容易看出两者之间承续的痕迹;而前者倒具有真正的新颖性:不论在书法或是现代绘画中,我们都没有见过类似的东西。
“现代书法’研究者的新观念是:不排斥传统功力,但力求不被传统功力束缚;继承并加强自古以来的“书画同源”学说,使“现代书法”有更多、更宽广的任意性和形式美感。不受某种文字类别的限制,凡符合作者的独特理解及“美的领略”的,都可用于书法创作;书写材料的扩大化,甚至可以和现代装饰艺术相结合。还有,“现代书法的努力是把书画结合,并使用各种新鲜手法使古老的书法艺术更快地具有时代特点。”他还指出,没有必要给“现代书法”定个条条框框—“艺术当随时代是历史必然,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。”而“现代书法”的努力方向就是:“现代书法革新的拥戴者,一是更集中、浓缩地吸取卷轶浩繁的书法精华中最有用的合理内核。并扩大了视野,将书法艺术的范围无限放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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