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残又嫁嗜赌男,二诉离婚终解缘?下面跟黄浦婚姻律师一起来了解详细内容: 自己身体残疾,丈夫嗜赌成性,万般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,经法院调解和好后,丈夫人不知悔改,不得不第二次到法院起诉离婚,近日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何庆招诉李常来的离婚纠纷一案。 何庆招是云南省龙陵县镇安镇人,因幼时生病一腿残疾。原、被告于1998年经人介绍认识恋爱,1999年3月22日登记结婚,婚后感情一般。生育一女李顺萍,现年1 1周岁。在婚姻存续期间后因被告赌博成性,对家庭极不负责,还时常殴打原告,原告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2010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,后经法院调解后和好。之后被告,被告不但没有反省和改正不足,反而变本加厉地对身有残疾的原告大打出手。原告何庆招无奈又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,请求法院原告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、被告的夫妻关系,女儿李顺萍与原告共同生活,由被告承担女儿的抚养费(每月支付300元),并对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平均分割,共同债务平均承担。 法院经过审理,认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破裂,庭审结束时经征求李顺萍意见,其愿意与原告何庆招生活。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。 在上诉期内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,现判决已经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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